金沙县石场乡火石丫食品经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朝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3MA6DR9T57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石场乡文兴村火石丫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监处[2024]32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无标签的沙琪玛、蛋糕、圈圈糖等预包装食品,是从遵义购进的,其中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沙琪玛共购进2件(5kg/件),购进价格为50元/件(折合1元/100g),销售价格为10元/斤(折合为2元/100g),共销售了9700g,剩余300g未销售,获得销售收入194元,获得销售利润97元;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蛋糕共购进15盒(500g/盒),购进价格为4元/盒,销售价格为8元/盒,共销售了12盒,剩余3盒未销售,获得销售收入96元,获得销售利润48元;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圈圈糖共购进20袋(300g/袋),购进价格为2元/袋,销售价格为3元/袋,共销售了15袋,剩余5袋未销售,获得销售收入45元,获得销售利润15元。当事人销售上述无标签的沙琪玛、蛋糕、圈圈糖等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共计380元,违法所得共计160元。当事人购进上述无标签的沙琪玛、蛋糕、圈圈糖等预包装食品时,没有索取进货单据,没有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没有建立并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执法人员提取的当事人营业执照照片、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者公民身份的事实;
二、当事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受委托人受当事人委托、受委托人公民身份的事实;
三、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5张,证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摆放有无标签的沙琪玛、蛋糕、圈圈糖等预包装食品及未能提供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并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事实;
四、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无标签的沙琪玛、蛋糕、圈圈糖等预包装食品及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并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事实。
五、执法人员制作的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各1份;证明对当事人经营的无标签沙琪玛、蛋糕、圈圈糖等预包装食品实施扣押的事实。
警告#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