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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顿珠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40424MA6T1B2M2W所属地区:西藏
企业地址:西藏波密县老司法局三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23
(2024)藏0424民初2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6-23
(2024)藏0424民初20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邵*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9-18
(2023)藏04民终2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林芝翔达商贸有限公司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7-30
(2021)藏0424民初153、154、155、156、15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达***,央***,嘎*,白***,平***
波密县人民法院
5
2021-07-30
(2021)藏0424民初153、154、155、156、15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央***,达***,白***,嘎*,平***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11-22
(2019)藏0424民初11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金华实业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11-22
(2019)藏0424民初11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金华有限责任公司
波密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02
2024-06-24
(2024)藏0424民初2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7-02
2024-06-24
(2024)藏0424民初20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2-01
2023-11-20
(2023)藏0424执异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朱琴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6-04
2023-04-20
(2023)藏0424财保2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林芝翔达商贸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2-04-29
2022-04-20
(2022)藏0424民初7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波密县红云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09
2021-09-07
(2021)藏0424民初15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达瓦曲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12-09
2021-09-07
(2021)藏0424民初15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白玛卓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12-09
2021-09-07
(2021)藏0424民初15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措曲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12-09
2021-09-07
(2021)藏0424民初15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2-09
2021-09-07
(2021)藏0424民初1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央金卓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环罚﹝2024﹞15号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于2024年6月10日、7月8日对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康玉乡1号砂石场检查、调查发现,该公司所属康玉乡1号砂石加工场于2019年9月3日取得《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波密县康玉乡1号砂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林环审〔2019〕77号),环评批准加工区及办公区位于康玉乡曲崩村,获批面积为2000平方米(约3亩)。2022年3月,该公司未经批准将该砂石场加工区及生活办公区私自建设至康玉乡通堆村,并于同年5月正式投入生产。2023年8月21日,该公司以辖区区内重大建设项目保供需要为由,租得该砂石场周边10428.4平方米(15.64亩)国有用地使用权,主要用于生产加工和堆放砂石料。该公司该砂石场砂石加工区占地面积超出环评批准面积的4.21倍。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相关规定,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规模变化,项目地点发生变化均可认定为重大变动。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4.666万元(大写:肆万陆仟陆佰陆拾元整)。
46660.00元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8-22
2
林环罚﹝2024﹞8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多吉乡德吉村砂石场2018年4月3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林环审〔2018〕41号)。环评文件中批准加工区包括原砂堆放区、筛分区、成品堆场、破碎区临时堆场和生活办公区面积共6185平方米(9.28亩)。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正式投产,2023年8月21日,该公司以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保供需要为由,租得砂石场周边29420平方米(44.13亩)国有用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加工和堆放砂石料,加工区占地面积超出3.75倍。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重大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结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决定对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0.6万元(大写:拾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6000.00元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5-17
3
林环罚﹝2024﹞6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扎木镇玛西沟砂石场2019年9月3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林环审〔2019〕78号)。环评文件中批准加工区包括原砂堆放区、筛分区、成品堆场、破碎区临时堆场和生活办公区面积共1600㎡(2.4亩)。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正式投产,2023年8月21日,该公司以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保供需要为由,租得砂石场周边61933.26平方米(92.89亩)国有用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加工和堆放砂石料,加工区占地面积超出29.9倍。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重大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结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决定对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8.13万元(大写:捌万壹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81300.00元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5-17
4
林环罚﹝2024﹞4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玉许乡林琼村砂石场2019年9月3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林环审〔2019〕79号)。环评文件中批准加工区包括原砂堆放区、筛分区、成品堆场、破碎区临时堆场和生活办公区面积共1600㎡(2.4亩)。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正式投产,2023年8月21日,该公司以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保供需要为由,租得砂石场周边48178.44平方米(72.34亩)国有用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加工和堆放砂石料,加工区占地面积超出29倍。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重大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结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决定对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4.19万元(大写:肆万壹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41900.00元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5-17
5
林环罚﹝2024﹞5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倾多镇古通村砂石场2020年2月7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林环审〔2020〕4号)。环评文件中批准加工区包括原砂堆放区、筛分区、成品堆场、破碎区临时堆场和生活办公区面积共3200㎡(2.4亩)。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正式投产,2023年8月21日,该公司以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保供需要为由,租得砂石场周边47369.28平方米(71.05亩)国有用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加工和堆放砂石料,加工区占地面积超出13.8倍。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重大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结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决定对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8.31万元(大写:捌万叁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83100.00元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5-17
6
林环罚﹝2024﹞7号
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古乡嘎朗村砂石场2019年9月4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林环审〔2019〕75号)。环评文件中批准加工区包括原砂堆放区、筛分区、成品堆场、破碎区临时堆场和生活办公区面积共8868.8平方米(13.32亩)。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正式投产,2023年8月21日,该公司以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保供需要为由,租得砂石场周边40942平方米(61.41亩)国有用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加工和堆放砂石料,加工区占地面积超出3.6倍。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重大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结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决定对波密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4.09万元(大写:肆万零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40900.00元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