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三众彩钢钢结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仇爱荣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2578798303E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大道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6-30
2017-04-13
(2016)赣1002执5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抚州市临川区三众彩钢钢结构有限公司、付**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市监稽四产处罚〔2023〕10号
当事人于2022年12月生产的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规格型号:S-EPS-W-2000X950X50(mm)、生产日期/批号:2022-12)经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编号:赣质检Q23J61053,不合格項目:金属面材和芯材密度)。该批不合格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共生产数量为108平方米,已全部销售,其中2023年1月10日销售79平方米,2023年2月25日被抽取样品4平方米(无偿提供 ),2023年3月28日销售25平方米,销售价为每平方米20元,成本价为每平方米18元 ,有生产和销售凭证,涉案货值2160元,违法所得208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8元; 2、处于人民币3240罚款。
3240.00元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6
2
抚市监产处罚﹝2023﹞1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生产的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规格型号:S-EPS-W-2000X950X50(mm)、生产日期/批号:2022-12)经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编号:赣质检Q23J61053,不合格項目:金属面材和芯材密度)。该批不合格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共生产数量为108平方米,已全部销售,其中2023年1月10日销售79平方米,2023年2月25日被抽取样品4平方米(无偿提供 ),2023年3月28日销售25平方米,销售价为每平方米20元,成本价为每平方米18元 ,有生产和销售凭证,涉案货值2160元,违法所得208元。 2023年8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和《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鉴定结果告知书》直接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复检申请的权利。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中产品抽样的真实性、检验依据、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
3240.00元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