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显龙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吉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02MA44DEE14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与西杨村河交叉口东北角紫金园小区1号楼1单元8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2-23
(2021)豫04民终5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顶山市显龙工贸有限公司,范**
陈**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2
2021-03-23
(2021)豫0402执862号
合同纠纷
陈**、平顶山市显龙工贸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5603.00元
执行案件
2
2021-04-01
2021-02-25
(2021)豫04民终5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范**、平顶山市显龙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4-01
2020-12-14
(2020)豫0402民初3551号
合同纠纷
陈**与范**、平顶山市显龙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93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新市监处罚﹝2025﹞132号
当事人因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度和2024年度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5年7月8日,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提示性公告,要求当事人改正,但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仍未改正,且通过向当事人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确认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和预留的电话,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