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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红砖厂(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魏大勇注册资本:9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25MADC1XLU6X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红砖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应急罚〔2026〕23号
2026年1月,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红砖厂(个人独资)(以下简称“振太红砖厂”)租赁镇沅机械施工队1台挖掘机(带操作员),在振太红砖厂厂房背后的北采场开展取土作业。因土地纠纷,投资人魏大勇安排操作员夏世坚从该矿山设计的顶点往下6米处开始取土。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二部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第(三)项“未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该重大事故隐患产生于2026年1月,直到案发时未及时得到消除。
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大写:叁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1000.00元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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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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