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丰肥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饶晨昱 | 注册资本:11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9784118671C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城环城东路(上饶市万年县伊佶装卸运输有限公司院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万市监稽六处罚〔2023〕27号
经查明:江西金丰肥料有限公司2023年3月12日生产的一批掺混肥料(商标:“育露”,型号/规格:总养分≥50%(N-P2O5-K2O 23-10-17含氯)共2吨,成本价2350元/吨,售价2600元/吨。2023年3月15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市级监督抽查中,对当事人2023年3月12日生产的批掺混肥料(商标:“育露”,型号/规格:总养分≥50%(N-P2O5-K2O 23-10-17含氯)进行抽检,2023年4月23日上饶市检验检测认证院产品质量检测分院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赣饶质检JLHJ001-2023),检验结论:经检测,总氮不符合GB/T21633-2020《掺混肥料 (BB肥)》及明示值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2023年 9月 4日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到当事人表示对检验结论没有异议。2023年9月4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法人代表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申请复检,并对不合格化肥的数量、购销价格及过程予以陈述说明。当事人将该批次掺混肥料全部出售,货值金额5200元,盈利500元。现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肥料的事实清楚。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500元;二、处以货值金额(5200元)1.25倍的罚款650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7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6500.00元
万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