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新玛特金铭极物生活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展秀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04MAD46JKX6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新玛特负一层超市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佳前市监处罚〔2024〕10011号
2024年10月24日,佳木斯市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不合格检验报告移送书”(佳)市监检字[2024]第49号。内容为:“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佳木斯市前进区新玛特金铭极物生活馆销售的延长线插座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D(J)20240052,不合格项目:有软缆导体的标称横截面积、延长线插座的结构不符合GB/T2099.1-2021;GB/T2099.7-2015标准要求,移送给你局。请你局于年底前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上报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将“JD(J)20240052”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对本报告中检验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2024年11月8日,当事人对上述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我局于2024年11月8日对当事人库存2个“杭杰牌HJ-8101型号延长线插座”予以扣押,并向当事人送达了《佳木斯市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佳前市监强制〔2024〕4号)。经主管局长批准,本局于2024年11月8日依法立案调查。
当事人于2024年5月31日在佳木斯市向阳(西)区商业城浙江义务小百货批发部购进“杭杰牌HJ-8101型号延长线插座”用于经营销售。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采购商品时,未向商家索要产品有关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文件,没有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共购进该批次产品4个。进货价为32元/个,零售价格为49.9元/个。截止2024年11月8日,当事人没有销售“杭杰牌HJ-8101型号延长线插座”,用于有偿抽检2个,现有库存2个,获利人民币35.8元,涉案货值人民币199.6元。
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处罚如下:1.没收该批次“杭杰牌HJ-8101型号延长线插座”2个;2.没收违法所得35.8元;3.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罚款,即人民币199.6元,罚没合计人民币235.4元,上缴国库。
199.60元
-
2024-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