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鲁宁物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红军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5595031972Y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青海建国物流建材市场钢材区-4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5)青0105民初9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鲁宁物资有限公司
海西鹏泰商贸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22
(2025)青0105民初9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鲁宁物资有限公司
海西鹏泰商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互财罚﹝2023﹞01号
根据青海省审计厅对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你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参加了由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组织的“互助县农牧局实施的2017年第一批切块农牧业发展资金互助县塘川镇总寨基地节地型温室建设包一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你单位涉嫌串通投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37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罚款45301元(7550200×6‰),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0.00元
互助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