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鑫善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鹤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5MA05L96P3Y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容彩里2号楼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北市监处罚﹝2025﹞54
经查,执法人员 2025 年 4 月 1 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未发现有涉案药品“云南白药膏”,通过投诉人提供的药品追溯码,执法人员利用“码上放心”小程序查询到涉案药品追溯信息:涉案药品商品名为云南白药膏,生产日期 2024 年 3 月 23 日,有效期至2027 年 2 月 28 日,生产商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剂规格为“6。5cm×4cm,6。5cm×10cm”,包装规格为“10 片/盒”,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Z20073015,产品批号为 ZDC2410。经询问,当事人陈述涉案药品是 2024 年 11 月中旬从自称是药厂业务员的“姜某”手中以现金购入,每盒 28 元共购入 16 盒,为确保药品的质量当事人扫描追溯码,确认是正规药厂的药品才购买,但并未留存“姜某”的联系方式,已无法联系“姜某”。因此无法提供涉案药品的采购记录、随货同行单及供货商资质。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因担心受到处罚,通过修图软件将广东诚信药业有限公司出具的铝碳酸镁咀嚼片的“出库复核销售凭证”伪造成成云南白药膏的单据,并于 2025年 4 月 8 日将伪造的“广东诚信药业有限公司出库复核销售凭证”提供给我局执法人员。为核实票据的真实性,我局于2025 年 4 月 10 日向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协助调查,2025 年 4 月 15 日接到复函,确认票据为伪造。在此期间,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试图改正,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向我局递交了情况说明,主动承认伪造证据的事实。执法人员通过投诉人提供的药品批次号“ZDC2410”,调取当事人销售记录,发现当事人已于 2024 年 11-12 月将 16 盒涉案药品全部销售完毕,售价为 53 元/盒。因此,可认定本案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 848 元,违法所得为 848 元。其他需要认定的事实:另根据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道容彩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可知,当事人主动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执法人员也对当事人经营的其他药品进行抽查,未发现其他来源不明的药品。
没收违法所得 848 元,处1。5 万元罚款
50000.00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