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岩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世杰 | 注册资本:5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0667216125R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南阳市高新东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4
(2022)豫1303民初768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南阳市中岩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金秋置业有限公司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2
2022-03-08
(2022)豫1303民初768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南阳市中岩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金秋置业有限公司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宛市监处罚〔2026〕943号
当事人作为企业,如果开展经营活动应该有固定的住所(经营场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实地核查,未发现当事人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当事人登记的电话联系亦无法取得联系。同时,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其行为构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与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3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4
2022-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