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福康门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军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200MA74M09J62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东湖东路1788-42号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市监罚﹝2025﹞综69号
嘉峪关市福康门大药房分别于2025年8月5日购进30支、2025年9月10日购进30支、2025年10月8日购进20支、2025年11月4日购进20支,总共购进了100支化妆品完美芦荟胶(批号:Z121015;40G;标示生产企业:完美(广东)日用品有限公司),该化妆品经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协查及生产企业辨认并非为包装标示生产企业完美(广东)日用品有限公司所生产。上述产品均是由总部嘉峪关市福康门大药房统一从甘肃省昊瑞斯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当事人购进该化妆品时索要了供货企业及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购进票据。购进后由总部嘉峪关市福康门大药房统一向其各分店进行配送销售,其购进价格为23元/支,销售价格为38元/支。2025年11月13日收到我局通知后立即向各分店对该产品进行召回,截止目前总共销售28支(其中1支为顾客积分兑换),其中嘉峪关市福康门大药房阳光分店售出9支已另案处理。该批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3800元,违法所得684元(嘉峪关市福康门大药房阳光分店售出9支的违法所得已另案处理)。综上所述,当事人存在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对嘉峪关市福康门大药房进行了: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84元;2.没收非法财物:涉案完美芦荟胶(批号:Z121015)共72支;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684元,大写陆佰捌拾肆元整。
-元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2
(嘉)市监罚字﹝2025﹞综69号
当事人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684元
-元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3
(嘉)市监罚字﹝2025﹞综13号
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玻璃体温计
.收缴其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30819的玻璃体温计[规格型号:三角形棒式(口腔)8支;2.没收违法所得950元。
-元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