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谨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丽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9003MABL02MG2J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和谐街道清风路社区深喀大道220号(德融江南府)10栋2层S06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市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9号
2026年1月19日,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喀什谨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喀什谨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红河乡吾斯塘博依路民俗风情街15A-18号商铺,法定代表人:张丽,居民身份证:4127271987122865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3MABL02MG2J)存在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具备从业条件、缺少2台电脑)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喀什谨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壹万捌仟伍佰贰拾陆元柒角肆分、责令停止执业
100000.00元
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04-20
2
喀市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0号
2026年1月19日,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喀什谨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喀什谨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具备从业条件、缺少2台电脑)的消防违法行为,高刘成(性别:男,年龄:39岁,出生日期:1987年08月20日,居民身份证号:412727198708204539,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高楼村02号,现住址:喀什市德融江南府17号楼1单元202室,工作单位:喀什谨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法律责任
给予喀什谨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高刘成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
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04-20
3
喀市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1号
2026年1月19日,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喀什谨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王刚(性别:男,年龄:39岁,出生日期:1987年01月01日,居民身份证号:142724198701011297,户籍所在地:山西省临猗县嵋阳镇嵋阳村第九居民组,现住址:喀什市疏附县万福花苑小区5号楼2单元2092室,工作单位:疏附县第二中学)存在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执业印章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王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