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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仙溪镇潘家大院茶叶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广阔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923MAC86CRK7Y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仙溪镇芙蓉村荆竹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市监罚〔2023〕141号
2023年5月16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在生产现场发现有下列食品:1.散装红茶,1.04kg;2.散装天尖,0.93kg。执法人员对上述未经许可生产的茶叶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3月开始从事红茶、绿茶、天尖的生产,茶叶原材料由当事人聘请人工到厂茶园采摘,生产出的茶叶由客户到当事人茶厂采购。散装红茶的售价为200元/斤,库存货值金额为416元;散装天尖的售价为120元/斤,库存货值金额为223.2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生产经营台账,也不能提供生产经营凭证,具体获利情况无法查明,可核实的库存货值金额为639.2元。
1.没收未经许可生产的食品:散装红茶1.04kg、散装天尖0.93kg; 2.罚款8000元。
8000.00元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2
安市监罚﹝2023﹞141号
2023年5月16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在生产现场发现有下列食品:1.散装红茶,1.04kg;2.散装天尖,0.93kg。执法人员对上述未经许可生产的茶叶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3月开始从事红茶、绿茶、天尖的生产,茶叶原材料由当事人聘请人工到你厂茶园采摘,生产出的茶叶由客户到当事人茶厂采购。散装红茶的售价为200元/斤,库存货值金额为416元;散装天尖的售价为120元/斤,库存货值金额为223.2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生产经营台账,也不能提供生产经营凭证,具体获利情况无法查明,可核实的库存货值金额为639.2元。
1.没收未经许可生产的食品:散装红茶1.04kg、散装天尖0.93kg; 2.罚款8000元。
8000.00元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