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昌旭涛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宜注册资本:38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8MA39BNJA6D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旭辉江来中心项目B1#(商业)15楼1515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23
(2026)赣0192民初90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6-06-01
(2026)赣0192民初702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6-03-27
(2026)赣0192民初29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6-03-26
(2025)赣0192民初555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5-12-08
(2025)赣0192民初481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南昌诚德霓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旭涛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5-12-01
(2025)赣0192民初429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徽康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旭涛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5-10-28
(2025)赣0103民初11973号
合同纠纷
江西臻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南昌旭涛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8
2025-10-26
(2025)赣0103民初11973号
合同纠纷
江西臻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南昌旭涛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9
2025-10-24
(2025)赣0113民初225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
吴*,南昌旭涛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10
2025-08-12
(2025)赣0192民初2082号
承揽合同纠纷
江苏从一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旭涛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经市监处罚﹝2026﹞17号
经查,当事人为推销南昌旭辉中心水投樾府、南昌旭辉中心水投御府两个项目,于2023年10月11日在其自有的“南昌旭辉”微信公众号上以文章的形式予以发布广告,文章标题为《霸屏南昌!这个项目为何能在国庆节创造热销奇迹》,广告中使用了“南昌旭辉中心水投樾府|御府作为区域少有的1.6容积率低密度洋房社区”用语。南昌旭辉中心水投樾府、南昌旭辉中心水投御府均为当事人名下项目,其中南昌旭辉中心水投樾府容积率为2.2,南昌旭辉中心水投御府容积率为1.6,工作人员发布广告时未区分宣传南昌旭辉中心水投樾府、南昌旭辉中心水投御府容积率,而是统一宣传容积率为1.6。因是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并自行在其自有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所以无广告费用。2023年10月11日发布的《霸屏南昌!这个项目为何能在国庆节创造热销奇迹》,浏览量为680,点赞量为2,转发量为9,当事人于2025年8月8日主动删除了上述广告文章。2026年3月18日,当事人在其售楼部上发布公告通知“针对《霸屏南昌!这个项目为何能在国庆节创造热销奇迹》这篇文章的宣传内容,请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与我司联系,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我司将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积极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上缴国库。
20000.00元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