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理享民谣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志才 | 注册资本:5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23MAG1NFXM3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吴铺镇左岸商业街S11-117#至S11-126#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梦市监处罚〔2026〕43号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使用的“蒜香调味酱”(净含量:200g,编号214)数量:16袋,外包装上无其他包装信息标识,当事人是从网络平台“拼多多”上采购的,每袋价格为:7.96元,货值金额127.36元。因当事人未作食品原料使用记录,故使用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经营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外包装上无其他包装信息标识的“蒜香调味酱”(净含量:200g,编号214)数量:16袋;2.罚款 5000 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