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仙青湖农产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肖肖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C92A6G4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陈场镇青福村二组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2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2月开始从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及水产品的网络销售。2025年4月当事人上架了链接带有“野生黄鳝”的3个商品。2025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湖北省仙桃市陈场镇青福村二组15号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经营的店铺名称为“仙青湖”,其中存在3个链接涉及“野生黄鳝”的商品,均处于在售状态。当事人主要从农户、养殖户手中购进,购进时均未留存相关票据,售卖时进行混卖。当事人无法提供所售卖的黄鳝是“野生黄鳝”的相关凭证。同时,混卖的行为涉及将养殖黄鳝以“野生黄鳝”的名义进行售卖,构成虚假宣传。截至2025年10月27日,当事人已将带有“野生黄鳝”标题的商品全部下架。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持续时间共计7个月。
上述涉案商品具体信息如下:商品ID为618771670091,商品名称为“(顺丰包邮)湖北农家野外捕获鲜活土黄鳝现抓长鱼活体黄鳝巨大”,近三个月已收货订单为30个,三个月以前已收货订单量为5个,总交易金额为4195.7元;商品ID为618800450902,近三个月已收货订单以及三个月以前已收货订单量均为0个;商品ID为623081897154,近三个月已收货订单为136个,三个月以前已收货订单量为17个,总交易金额为16489元。当事人从商贩手中购进单价约为45元/斤,共售卖360斤,总成本16200元,三个商品订单总交易金额为20684.7元,据当事人口述,因为平台抽成当事人实际利润每单约10元,共交易188单,利润为1880元。由于当事人售卖时将黄鳝进行混卖,且利润为当事人口述估算,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给予警告。
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罚款20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