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串祥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益群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2MA385R9168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工业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31
(2025)粤0306民初45681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江西憨串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恒生冷冻食品店,武汉串多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徐*,宜春市串祥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12
(2025)粤0306民初45681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江西憨串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串多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袁区市监处罚﹝2026﹞17号
经查明,投诉人于2025年10月31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南环桥批发市场购买一包营养成分表标注错误的“仙磕”东北大油边产品(执行标准:SB/T 10379,生产许可编号:SC11136090210865,保质期:12个月),花费26元。2025年11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位于袁州区洪塘镇工业园区的宜春市串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生产的该标注错误的产品。该产品标注的钠为431毫克(mg)营养素参考值为17%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数计算公式为NRV % =X/NRV*100%(X——食品中某营养素的含量; NRV——该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算出“仙磕”东北大油边产品的钠的营养素含量应为21.55%,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表 2 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食品中的能量以及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除 外乳糖)允许误差范围为小于等于120%标示值,当事人标注的钠营养素含量误差范围为127% 。当事人共生产、销售标注错误的产品20件,每件135元,共计2700元,本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召回。当事人于2025年11月7日以电话的方式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召回,至2025年11月12日,当事人共召回产品16件,共计2160元。当事人实际销售该产品4件,每件135元,违法所得为540元。
一、没收上述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二、没收违法所得540元; 三、罚款3000元。 两项合计354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