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圣宝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圣 | 注册资本:35.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E56E5R0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山社区莲湖花园三期C-2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179号
当事人于2025年2月开始在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山社区莲湖花园三期C-219号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操作区现场发现:1.固态复合调味料(甘梅味)1袋,净含量1千克,已开封使用,生产日期2024.08.13,保质期12个月,至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239天;2. 松茸鲜调味料1袋,净含量50克,已开封使用,生产日期20240910L8,保质期18个月,至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31天。现场经报请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依法予以扣押。
另查明,案涉固态复合调味料(甘梅味)是当事人于2025年2月18日从淘宝网下单购买的,共购进了1袋,48元/袋;松茸鲜调味料是当事人聘请的员工过年时从鹤峰购买带来的,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采购原材料时没有查验供货商相关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业务。 ? ?
现场检查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放在当事人后厨操作区,且已开封使用,故构成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该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货值金额60.00元。因使用涉案产品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无法查实,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固态复合调味料(甘梅味)1袋(已开封使用),松茸鲜调味料1袋(已开封使用);
3.罚款3000.00元。
3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