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广殿鱼丸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05MA4QR9QM5Y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福元中路28号尚铭商业中心1栋3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罚〔2023﹞174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长沙市开福区福元中路28号尚铭商业中心1栋301号餐厅内一台杂物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当事人自2021年7月直开始使用上述电梯用于传递菜品及碗碟,但该电梯一直未经监督检验。2023年4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电梯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使用该未经检验的电梯,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该电梯。
再查明,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了该电梯。因当事人无法找到涉诉电梯的相关资质,已于2023年4月24日重新采购并安装新杂物电梯(产品编号为:LD20230508-1),新电梯于2023年5月23日向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长沙分院申请报检。2023年6月13日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长沙分院出具了报告编号为:TJ-X202302288《杂物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
4000.00元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