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王文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31MA5LCYBH2T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猴场村猴场二队(王文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隆市监处罚〔2024〕79号
经查明,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08月、2024年01月以8.5元/瓶的价格从金楦批发部购进6瓶统一阿萨姆原味奶茶(制造商:南宁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东盟经济开发区武华大道29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11200061,生产日期:20221217,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1.5升/瓶)、以8元/袋的价格从隆林科麦利西饼屋购进10袋五仁月饼(生产单位:隆林科麦利西饼屋,地址:隆林县民族社区江那小区张正领户1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103100180,生产日期:2023年12月22日,保质期:80天,净含量:400克/袋)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猴场村猴场二队(王文户)的隆林王文食品店进行销售,统一阿萨姆原味奶茶零售价格为10元/瓶,五仁月饼零售价格为10元/袋。上述食品分别于2023年09月16日、2024年03月10日到其外包装标示的保质期限,2024年03月21日,仍有上述批次3瓶统一阿萨姆原味奶茶、6袋五仁月饼在当事人的批发部内进行销售。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90元。因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的相关销售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统一阿萨姆原味奶茶3瓶、五仁月饼6袋;
二、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