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浙江庆辉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永光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11MA29FBRC0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联合路345号夹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12
(2020)浙0603民初40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袁**,浙江庆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09
2019-11-20
(2019)浙06民终33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8-29
2019-07-22
(2019)浙0681民初42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刘**等与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3157.0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安交路执﹝2026﹞40号
2026年01月06日09时20分,当事人浙江庆辉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张涛驾驶车辆浙FDQ202(黄)重型半挂牵引车,浙FKU50挂(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在G233与海棠大道交汇处被我执法人员查获,经现场勘验,浙FKU50挂(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该半挂车产品参数鹅颈宽1.4米。实际该半挂车鹅颈宽度为3.0米,该车通过焊接连接在鹅颈处加装长4.2米,宽3.0米,前部高为1.6米的平板。该改装行为发生在车辆出厂后,该半挂车道路运输证“浙交运管字330403108876号”,初领日期是2024年03月18日,该改装行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庆辉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2
嘉税稽罚﹝2025﹞12号
违法事实: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三条处罚决定:罚款5387.8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秀洲区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罚款5387.8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秀洲区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5387.80元
嘉兴市税务局
2025-02-19
3
盱眙交路执﹝2024﹞1034号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5000.00元
盱眙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1
4
嘉路政罚﹝2023﹞06284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05日15时46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522常台高速袁花收费站检查时发现浙江庆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庆辉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对违法行为在3日内予以改正。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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