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绿农蔬菜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03MA6EAKK315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南环路(嘉年华商业广场负1-267)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六市监处罚[2023]189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取得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及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
2.取得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青椒被抽样的事实;
3.取得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青椒经法定机构检验为不合格的事实;
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XBJ23520203690238599)1份,证明已依法送达《检验报告》且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
5.取得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被抽检不合格的青椒已全部销售完的事实;
5.取得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青椒的进货渠道、进销货数量及进销货价格的事实;
7.取得当事人提供的供货人进货单据、联系方式,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的事实。
以上证据及笔录均由询问人及被询问人签字盖章认可并经调查属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规定,已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青椒)的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