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驰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小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50203MA795YUT6U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白云家园590号院内自建平房附四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区农(动监)罚(2024)4号
克拉玛依市驰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法人张小顺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壹仟元整)
1000.00元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克拉玛依区水务局、克拉玛依区畜牧兽医局、克拉玛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11-01
2
克环克罚(2024)11号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畜禽粪污堆存在未采取三防措施的地面上,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污染物。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
1000.00元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