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蓝御府(东阳)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国师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2M3JG43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大厦12楼1212室(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6
(2026)浙0783民初4876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东阳市益嘉益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中蓝置业(东阳)有限公司,中蓝御府(东阳)置业有限公司,中蓝国源源创(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卢**
东阳市人民法院
2
2026-05-18
(2025)浙0782民初434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卢**,中蓝置业(东阳)有限公司,中蓝御府(东阳)置业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26-01-09
(2025)浙0783民初133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中栓集团有限公司
中蓝御府(东阳)置业有限公司,卢**
东阳市人民法院
4
2025-05-23
(2025)浙0783民初5308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卢**
东阳万固置业有限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5-06
民间借贷纠纷
东阳市益嘉益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中蓝国源源创(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中蓝置业(东阳)有限公司;卢国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东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人社罚决字﹝2025﹞第000091号
当事人中蓝御府(东阳)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浙江省蓝湖悦府项目实施了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 的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75000.00元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