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晟浪商贸店(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文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MAEW4FKE6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夏漕社区六组蕲春万豪尚品商住楼商铺104铺-L187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36号
经查阅当事人电子档案,2025年9月10日,当事人以自主申报的方式成立蕲春县晟浪商贸店(个人独资),系统显示当事人已填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承诺其住所为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夏漕社区六组蕲春万豪尚品商住楼商铺104铺-L18766号。2025年10月,当事人累计被投诉110次,被举报5次,投诉举报人反映当事人无故拖延发货、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擅自扣留财物等问题。
经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登记的住所地实地核查和小区物业湖北君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核实,发现当事人未在该注册地经营。据消费者投诉反映,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易可优选”低价销售牛奶、饮料等商品,利用新人首单和拉新抵扣的方式吸引大量消费者下单。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均未发货,目前“易可优选”小程序已暂停服务但消费者均未收到退款。经查明,“易可优选”支付账单显示商户全称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名浩商贸行(个体工商户),此店注册地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华西路19号综合大楼四楼407号房B6。本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且在蕲春县税务局未查询到当事人纳税记录和社保缴费信息。故当事人构成收取消费者费用,但并未为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关于名浩商贸行的违法线索,本局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骗取消费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事实,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骗取消费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