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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平庆华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庆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10MA2BJYG920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乔司商贸苑1#楼2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平市监处罚〔2023〕288号
经查明,当事人罗庆华在经营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庆华水果店过程中,于2023年4月20日从水果市场购入香蕉(数量:2箱,规格:8kg/箱,进价:63元/箱)(以下简称“涉案产品”),并放在店内以9元/kg的价格加价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具体来源信息。 2023年4月20日,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抽查计划,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庆华水果店销售的涉案产品进行抽样(抽样单信息:样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4月20日,抽样基数:14.055kg,抽样数量:4.055kg,备样数量:1.905kg,单价:9元/kg)。2023年5月19日,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JKS23605241)。经检验,涉案产品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值0.029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5月24日,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JKS23605241)》,并告知检验结果。当事人确认检验结果,且未提出异议。2023年6月1日,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与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截止本案调查终止,当事人采购涉案产品16kg,除抽样4.055kg外,其余全部销售,获利13.44元。
建议对当事人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庆华水果店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拾叁元肆角肆分(13.44元)。 二、处罚人民币叁仟零捌拾陆元伍角陆分(3086.56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3100.00元),上缴国库。
3086.56元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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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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