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燕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1095767342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嘉兴市水晶大厦1幢1203-B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8-21
(2019)浙0402民初135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蔡*,杨**,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
2019-08-21
(2019)浙0402民初17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陈*,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3
2019-08-21
(2019)浙0402民初135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陈**,车**,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4
2019-07-04
(2019)浙0411民初2738号
信用卡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
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陈**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5
2019-06-06
(2018)浙0402民初89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6
2019-06-06
(2018)浙0402民初89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潘**,姚*,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7
2019-06-06
(2018)浙0402民初89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鲁*,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8
2019-06-06
(2018)浙0402民初89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杨**,徐*,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9
2019-06-06
(2018)浙0402民初895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卢**,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10
2019-04-29
(2018)浙0402民初894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周*,周**,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6
2020-10-10
(2020)浙0411执1467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水支行、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15
2020-08-20
(2020)浙0402执952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8-21
2020-07-27
(2020)浙0402执94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8-21
2020-07-27
(2020)浙0402执95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7-28
2020-07-09
(2020)浙0411执1061号之一
信用卡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等信用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4-29
2020-03-23
(2020)浙0411民初3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水支行与杨**、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899.86元
民事案件
7
2020-01-14
2019-12-25
(2019)浙0411民初2738号
信用卡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陈**、车**等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490.58元
民事案件
8
2020-01-01
2019-05-05
(2018)浙0402民初894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与周**、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288.67元
民事案件
9
2019-09-04
2019-08-05
(2018)浙0402民初89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与潘**、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481.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9-04
2019-08-05
(2018)浙0402民初89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与费**、嘉兴市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33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经市监处罚〔2024〕58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3年6月30日法定年报终止日前未履行年报义务,本局于2023年12月13日发布公告(嘉市监经告[2023]03号),要求其及时履行申报年报等法定义务。截止公告期满,当事人仍未履行申报年报等法定义务。当事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实地核查没有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当事人已经处于非正常状态。综上,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当事人长期停业未经营的行为,属于“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05-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
2019-01-0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嘉兴市市监局经开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