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优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300MA1BRUWH0P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福兴天地小区10号楼-门市-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市监处罚﹝2026﹞5号
经查,当事人为教育培训机构,2025年8月21日,当事人用其“鸡西市优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认证主体:鸡西市优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抖音号49384323111)抖音号在抖音平台发布“2025年虎林市幼儿园教师培训”宣称“历史成绩 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天津等多地笔试通过率高达70%以上”的广告内容,点赞3次。当事人未能提供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所指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现场检查后及时删除相关广告内容。 另查明,当事人所发布的虚假广告为鸡西市鸡冠区广翼广告装饰部为其制作,广告费用为230元。 鸡西市鸡冠区广翼广告装饰部涉嫌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另案处理。
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给予广告费用的三倍罚款共计690 元(陆佰玖拾元整)。
690.00元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2
(鸡)文综罚字(2023)016号
该场所发行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的出版物的行为,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和第六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
罚款
10000.00元
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