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鸿亿稼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勇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25MACXNDR28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姜庄乡段店村2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市监处罚﹝2026﹞93号
经查:河南鸿亿稼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勇强委托该公司经理谢文克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经对该公司经理谢文克调查询问得知,其本人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勇强已知悉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SY1225111858)检验结论不合格事宜,其清楚、明白我局执法人员2025年12月16日对该厂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情况和现场核查情况,认可上述《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不申请复检。《检验报告》(№:SY1225111858)中显示批次的“白汤酱油(酱造酱油)”是该厂2025年07月12日生产,出厂前该厂化验室对该批次产品进行过出厂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该批次“白汤酱油(酱造酱油)”共生产了80箱(6瓶/箱),销售价格是每箱40.00元,全部销售给了江苏省射阳县朱二调味品商行,货值金额为3200.00元; 该公司在接到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经过该厂开会研究判定上述批次“白汤酱油(酱造酱油)”不合格的原因是因为该厂检验设备老化,夏季化验室温度过高,检验药品试剂不稳定等因素导致该批次出厂产品的检验数据不稳定,检验指标偏低出现误差,导致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致使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该公司在接到该批次产品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向经销售商发布召回公告召并回不合格食品,共计召回52箱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该召回批次的“白汤酱油(酱造酱油)”均在厂房存放,未能召回的28箱不合格批次“白汤酱油(酱造酱油)”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为(28箱×40元=1120元)。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汤酱油(酱造酱油)”52箱(6瓶/箱);2.没收违法所得1120.00元(壹仟壹佰贰拾元);3.罚款14000.00元(壹万肆仟元);罚没款合计为15120.00元(壹万伍仟壹佰贰拾元)。
14000.00元
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