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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丛佰东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700077764850B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旭日办繁荣社区繁荣街东11户门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22
(2022)黑07民终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1-26
(2021)黑07民终60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陈*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11-16
(2021)黑07民终56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伊春供电公司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8-06
(2021)黑0717民初1102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伊春供电公司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
5
2021-06-24
(2021)黑0717民初1102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伊春供电公司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
6
2020-10-26
(2020)黑07民终32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赵*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1-25
(2019)黑07民终1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宋**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01-21
(2019)黑07民终1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宋**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3-24
(2022)黑07民终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
裁判文书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22
2022-09-28
(2022)黑07民终360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董**与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6-22
2023-09-04
(2023)黑07民终368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董**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3-29
2022-08-15
(2022)黑0717民初1041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董**、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5-25
2022-04-22
(2022)黑0717民初272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董**、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5-13
2021-12-13
(2021)黑07民终56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伊春供电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2-05-08
2022-03-14
(2022)黑07民终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吉林新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06
2021-12-17
(2021)黑0717民初2525号
合同纠纷
董**、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21
2021-10-28
(2021)黑0717民初20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马*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10-16
2021-08-26
(2021)黑0717执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赵*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689712.40元
执行案件
10
2021-10-16
2021-08-26
(2021)黑0717执1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赵*与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美城行罚决字﹝2024﹞第规5号
2014年(伊春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御景D组团(美林家园小区)建设住宅四号楼时,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至3层为配套设施(物业和社区文化活动站)使用,但在实际建设中公司擅自改变原审批规定,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将2至3层配套设施房屋作为居民住宅用房建设。
2024年9月25日前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按照工程的建设规模、合同价格换算:工程每平方米造价1,149.88元,2至3层共计1200平方米,合计工程造价1,379,856元,按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罚款,计处罚款人民币陆万捌仟玖佰玖拾贰圆捌角(¥:68,992.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68992.80元
伊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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