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鑫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树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7316273072J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黑山村11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8
(2024)云0127民初324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嵩明鑫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陕西兆庆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嵩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泸林草罚决〔2026〕5号
当事人嵩明鑫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承接泸水市称杆乡人民政府实施的泸水市前进村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工程项目,泸水市称杆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7日取得了《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泸水市前进村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泸林草许准〔2025〕29号)。2025年11月17日起当事人在泸水市称杆乡前进村峨迟亩地山林地内实施泸水市前进村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后段工程建设施工时,超过审批的林地范围使用林地,经我局技术人员鉴定,当事人超过审批的林地范围使用的林地面积为2702平方米。当事人超过审批的林地范围使用林地的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超批准范围)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一、责令你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违法使用的2702平方米林地恢复原状;二、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2702平方米每平方米13元(合计:2702平方米×13元、35126.00元)人民币的罚款,上缴国库。
40556.00元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