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英杰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0686293855C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北路175号万达广场负2-5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5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龙湖苏宁易购广场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2
2025-07-30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郭**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7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武**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4
2022-02-28
(2022)晋0107民初53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5
2022-02-11
(2022)晋01民终4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太原龙湖苏宁易购广场有限公司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12-24
(2021)晋01民终828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太原龙湖苏宁易购广场有限公司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11-23
(2021)晋01民终710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11-15
(2021)晋0107民初783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龙湖苏宁易购广场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9
2021-09-28
(2021)晋0107民初72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龙湖苏宁易购广场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10
2021-09-28
(2021)晋0107民初65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龙湖苏宁易购广场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7
2021-04-13
(2021)晋0107民初263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太原龙湖苏宁易购广场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处罚﹝2023﹞132号
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第四条规定,“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以下简称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交易场所提供者发现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经查,作为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北路175号万达广场的经营管理方,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有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场所内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的义务和责任。当事人在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市监责改〔2023〕0037号)后未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任何整改材料。直至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商场一层、二层仍有“F2”、“鄂尔多斯”等21家商户存在未标明价格或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询问各商户相关经营人员,商场管理方日常是否对各商户的明码标价工作进行规范和检点,大部分人员表示不太清楚。同时,当事人仍未能提供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相关记录。上述事实,有《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笔录》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市监责改〔2023〕0037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63页及现场照片打印页53页,执法记录仪导出执法过程光盘2张,微信截图打印页3页,《询问笔录》1份等证据证明。
罚款1.0万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