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张氏小钵娘餐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明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22MABNW6CN30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新街社区欢乐城汉街一层C2区、D01、D02、D03、D04、D24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市监处罚〔2024〕349号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米辣(辣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规定,构成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的违法行为。
处罚款18000元。
18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9
2
汉市监处罚(2024)87号
2024年1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时,抽查了当事人厨房内操作台上摆放的丰谷墨渊白酒(净含量480ml,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5107035070350076,制造商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1031),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白酒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本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2月22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月2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抽查当事人于2月24日购进的黑胡椒汁调味料(净含量2.3千克,产品标准号:Q/VBAR0004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31011600340,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31025,生产商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食品的供货商营业执照照片,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罚款11000元
11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