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佰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涿鹿县康欣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长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731MA07N6KD9P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保岱镇保岱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张处〔2023〕13073123000136号
2023年1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张家口佰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涿鹿县康欣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店于2023年10月26日从张家口佰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购进“头孢克洛分散片”5盒,随货同行单编号:23102630850037,规格0.125g*10片/盒;生产厂家: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30114;生产日期:2023.1.14,有效期2024.12.31;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126,截止到案发时共销售了2盒,货架上摆放有3盒待售。当事人无法提供已销售的处方药对应的处方,我局执法人员于当日对该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编号:涿市监药械化[2023]Q-019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7日,对你药店进行整改内容进行复核监督检查发现,现场抽查销售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国药准字:H37021926规格:0.25g*10粒生产批号:22121801厂家: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当时现场提供“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清单”显示购进10盒,经营场所现场陈列有6盒,剩余的4盒都已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医师开具的处方时,该店企业负责人无法现场提供。该药店仍然存在销售处方药收集处方不全问题,对需整改的内容未整改到位。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张家口佰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涿鹿县康欣店构成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罚款0.0600万元
600.00元
涿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