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寿昌大道焙乐工坊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700MA4CBCEC5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新城明珠西门由南至北第五间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6〕300号
经查,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场所的牌匾为“S·sss”,主要经营面包、蛋糕等小吃并含网络经营餐饮服务。
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PCB食用裱花色素”于2025年5月26日从淘宝平台店铺名为“淘宝开心芝麻烘焙屋”购进,购进数量:4瓶,总共购进3种颜色,分别为超级黑1瓶、购进单价:35.51元/瓶,柠檬黄1瓶、购进单价:34.03元/瓶,超级红2瓶、购进单价:35.52元/瓶,购进金额共计:140.58元,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操作间发现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为“柠檬黄”这一款。且当事人陈述上述食品原料在超过保质期后未及时清理,仍置于操作间与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混放在一起。当事人将“PCB食用裱花色素”用来制作面包时上色使用,当事人最后一次使用是2026年3月制作面包中添加;“广禧牌水蜜桃味爆爆珠”于2025年3月22日从淘宝平台店铺名为“胜禧食品专营店”购进,购进数量:1瓶,购进单价16.04元/瓶。当事人将“广禧牌水蜜桃味爆爆珠”用来制作面包时点缀使用,当事人最后一次使用是2026年3月制作面包中添加的。当事人使用上述原料制作的待售面包20个,售价是7元/个,货值金额为140元,因生意不好,具体卖出去多少当事人不记得了,当事人最后卖不出去就给自己和亲戚朋友吃了,因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未建立财务账册,未建立食品原料使用台账,也未建立销售台账,该商品成本为5元/个,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及情节,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广禧牌水蜜桃味爆爆珠”1瓶(剩余464克);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PCB食用裱花色素”1瓶(剩余105克);
2.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