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众联投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先军 | 注册资本:1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6MA4KLBX66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五金城W4-101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6-1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北众联投科技有限公司
石*,石*,沈**,湖北鑫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孝昌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7-28
(2019)鄂0921民初13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湖北众联投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鑫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沈**,石*,石*
裁判文书
孝昌县人民法院
2
2019-03-3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北众联投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鑫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沈**,石*,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孝昌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25
2020-06-29
(2020)鄂0921执86号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湖北众联投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鑫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沈**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11-28
2018-11-05
(2018)鄂0116民初511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众联投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鑫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4﹞162号
2024年06月0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富华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湖北众联投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投放经营共享电动车(约40平方米)。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已在上述文书签字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叁佰元。
罚款叁佰元
300.00元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4-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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