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发到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赖仙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26MABTMDG518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沿江西路新世纪广场小区2栋一层1001-1104号、二层2001-216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8
(2025)赣0103民初180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26-03-09
(2025)赣0103民初180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虔都实业有限公司
安远县发到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赖**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3
2026-02-10
(2025)赣0103民初180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4
2025-12-31
(2025)赣0103民初180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虔都实业有限公司
安远县发到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赖**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5
2024-11-05
买卖合同纠纷
赣州市章贡区荣顺商行
赖**,陶**,安远县发到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6
2024-05-09
(2024)赣0726民初6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远县欣山镇堂堂食品贸易商行
安远县发到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远县欣山镇发到家生活超市
赣州市安远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9
(2025)赣0103民初180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虔都实业有限公司
安远县发到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赖仙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2
(2024)赣0702民初88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赣州市章贡区荣顺商行
赖**,安远县发到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3
2024-09-13
买卖合同纠纷
赣州市章贡区荣顺商行
安远县发到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赖仙美;陶献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5
2024-02-19
(2024)赣0726执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客厨食品有限公司与安远县发到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安市监食经处罚〔2023〕70号
该批次泥鳅(特)是当事人2023年6月15日从安远县欣山镇天河海鲜店以进货价格18.00元/斤共购进5.4斤,并以销售价格为22.8元/斤在店内销售,截至案发时止,该批次泥鳅(特)已全部售出,该批次泥鳅(特)的货值金额为123元,违法所得为123元。
该批次泥鳅(特)经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为SZ0123-340510024,其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μg/kg”,标准指标为≤100,实测值为1.41×103,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依据为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泥鳅(特),该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3元;
2、处罚款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0123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