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阳曲县泥屯朝阳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建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22MA0J5A5D7Q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阳曲县泥屯镇归朝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曲市监处罚〔2025〕45号
经查,当事人于1999年07月28日登记注册了阳曲县归朝村朝阳商店营业执照,并已取得《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有效期至2027年03月31日),主体资格为食品小经营店。当事人于2023年03月11日从阳曲县泥屯续盘商店购进“筋冠”牌鸡蛋风味挂面(规格:1kg/包,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15包,每包购进单价3.73元,售价5元/包;于2024年08月18日从阳曲县泥屯续盘商店购进“青岛”牌啤酒(冰醇)(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24年07月05日,保质期:180天)12瓶,每瓶购进单价2.17元,售价3元/瓶。因当事人无收银系统或销售记录,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涉案食品过期后售出情况,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现场检查时在售过期食品“筋冠”牌鸡蛋风味挂面5包、“青岛”牌啤酒(冰醇)5瓶,故涉案食品货值金额总计28元。当事人留存上述涉案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及购进凭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此次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涉案食品货值不足1000元,且案发后及时中止违法行为,主动改正,未收到过涉案食品的不良反应报告或投诉举报,未造成人身损害。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筋冠”牌鸡蛋风味挂面(规格1kg/包,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5包、“青岛”牌啤酒(冰醇)(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24年07月05日,保质期:180天)1瓶。
0.00元
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2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1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1-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