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北白象和平家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山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82MA2CATBL7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乐清市北白象镇硐桥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市监处罚〔2023〕49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7月,从乐清市飞梵百货有限公司购进“伢牙乐儿童营养牙膏”1包共12支。(生产商: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限用日期:2023年03月01日,批号:20313911843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浙妆20160103,采购价:6.5元/支,销售价:8元/支)。2023年6月5日,剩余1支“伢牙乐儿童营养牙膏”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并扣押。当事人于2023年6月8日提供了上述涉案化妆品的原始采购票据和供货方营业执照。截至2023年6月5日,除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并扣押的1支“伢牙乐儿童营养牙膏”外,10支“伢牙乐儿童营养牙膏”已于化妆品限用日期内售出,另1支超过限用日期的“伢牙乐儿童营养牙膏”于2023年5月29日对外销售给举报人,销售价为8元,上述过期化妆品总货值金额为16元(被扣押的过期化妆品货值+已销售出去的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货值),当事人的经营额为8元,即违法所得为8元。
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元;
2、没收扣押的牙膏”1支;
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以上合计罚没款10008元。
1000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