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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石宝玉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425MA3CMBH28Y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区晏北街道河李村13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姚*,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齐河支公司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2
2024-01-02
运输合同纠纷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1-08
(2023)鲁1425民初4554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杨**,陈**
齐河县人民法院
4
2023-04-11
(2023)鲁1621民初1185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山东汇农饲料贸易有限公司
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禹城市运输公司,白**,刘**
惠民县人民法院
5
2021-08-02
(2021)鲁1425行初46号
工伤认定
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河县人民法院
6
2021-01-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程**,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7
2019-11-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郭**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8
2019-11-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沙河市鑫安运输有限公司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2
2023-02-22
(2023)鲁1621财保155号
财产保全
山东汇农饲料贸易有限公司、禹城市运输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4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2-07-29
2022-06-20
(2022)鲁1425民初15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1582.06元
民事案件
3
2022-07-25
2022-04-21
(2022)鲁1425民初9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041.82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28
2020-12-05
(2020)鲁0306财保1147号
其他民事
姜**、程**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0-12-24
2020-12-14
(2020)鲁0306执保1456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姜**、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2-24
2020-12-09
(2020)鲁0306执保14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姜**、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113202500064
2025年01月19日11时14分,车牌号为鲁NH3998(黄色)的车辆行驶至长清区国道G104 K479+550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监测显示,该车为斯达-斯太尔牌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5.350吨,限值为49.000吨,超限6.350吨,超限率为12.96%,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2025年02月12日,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尹翠萍、马东英对前来处理的受委托人宋传宗进行调查询问,宋传宗承认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事实,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有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为证。经调查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当事人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02-12
2
J370113202500065
2025年01月08日 13时06分,车牌号为鲁NH3998(黄色)的车辆行驶至长清区国道G104 K479+550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监测显示,该车为斯太尔重型半挂牵引牌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4.100吨,限值为49吨,超限5.100吨,超限率为10.41%,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2025年2月12日,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马东英、尹翠萍对前来处理的受委托人宋传宗进行调查询问,宋传宗承认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事实,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有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为证。经调查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当事人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02-12
3
J370113202500066
2024年11月23日 10时07分,车牌号为鲁NH3998(黄色)的车辆行驶至长清区国道G104 K479+550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监测显示,该车为斯达-斯太尔牌重型半挂牵引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4.350吨,限值为49吨,超限5.350吨,超限率为10.92%,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2025年02月12日,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蒋桦、马东英对前来处理的受委托人宋传宗进行调查询问,宋传宗承认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事实,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有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为证。经调查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当事人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02-12
4
J370682202400707
2024年10月30日09时16分,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莱阳市G204叶家庄村附近对邵怀周驾驶的鲁NH6277(黄色)、鲁N40W9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于鹏飞、张金林向邵怀周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当事人拉了一车树苗,该车有超限嫌疑,经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共同测量,当事人所驾车的车货总体长度为21.5米,经询问,当事人称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照片打印件、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经调查认定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30
5
J370113202400218
2024年01月22日 20时24分,车牌号为鲁NE1131(黄色)的车辆行驶至长清区S104检测点K10+500米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监测显示,该车为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2.250吨,限值为49吨,超限3.250吨,超限率为6.63%,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2024年5月17日,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蒋桦、尹翠萍对前来处理的受委托人李振进行调查询问,李振承认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事实,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有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为证。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4-05-17
6
J370113202400139
2023年04月25日 22时04分,车牌号为鲁NG2583(黄色)的车辆行驶至长清区国道G104 K479+550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监测显示,该车为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2.550吨,限值为49吨,超限3.550吨,超限率为7.24%,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2024年4月8日,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蒋桦、马东英对前来处理的受委托人徐洋洋进行调查询问,徐洋洋承认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事实,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有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为证。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4-04-08
7
J370113202400043
2023年04月12日 13时52分,在长清区国道G104 K479+550处,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NG1326(黄色)、鲁N329R挂(黄色)运载货物由南向北行驶,经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监测显示,该车为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2.05吨,限值为49吨,超限3.05吨,超限率 为6.22%,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2024年1月31日,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冰、马东英对前来处理车辆鲁NG1326(黄色)、鲁N329R挂(黄色)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违法行为的受委托人朱连洪进行调查询问,朱连洪承认车辆鲁NG1326(黄色)、鲁N329R挂(黄色)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事实,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有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为证。经调查认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当事人朱连洪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朱连洪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4-01-31
8
J370113202300601
2023年05月15日 04时00分,在长清区国道G104 K479+550处,齐河县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NF2535(黄色)、鲁N115A挂(黄色)运载货物由南向北行驶,经调查询问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经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监测显示,该车为解放牌重型牵引半挂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1.900吨,限值为49吨,超限2.9吨,超限率 为5.92%,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2023年12月25日,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国栋、刘冰对前来处理车辆鲁NF2535(黄色)、鲁N115A挂(黄色)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违法行为的受委托人徐风海进行调查询问,徐风海承认车辆鲁NF2535(黄色)、鲁N115A挂(黄色)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事实,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有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为证。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3-12-25
9
【2023】年盐交综简决字第01230148号
没有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盐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