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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池店镇成火文具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成火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82MA318PW686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晋江市池店镇霞福村西区166-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处罚〔2024〕11-225号
2024年6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依法对晋江市池店镇霞福村西区165-1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配合检查并提供有营业执照(名称:晋江市池店镇成火文具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正在销售的玩具3个“卡通篮球手抛球”商品外包装没有标明具体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及未标注“CCC”强制认证标识,2个“昆虫粘墙弹射玩具”商品外包装上未标注“CCC”强制认证标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销售未标明具体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及未标注“CCC”强制认证标识的玩具。 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告知函的情况下从事经营。经查明,上述涉案“卡通篮球手抛球”及“昆虫粘墙弹射玩具”均为当事人从泉州顺顺百货处购进的,其中于2024年3月购进“昆虫粘墙弹射玩具”8个,购入价为2.8元/个;于2024年6月3日购进“卡通篮球手抛球”4个,购进价3.8元/个。现场检查中发现上述玩具没有标明具体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及未标注“CCC”强制认证标识。至案发时止,上述“昆虫粘墙弹射玩具”销售了6个,销售价5元/个;“卡通篮球手抛球”销售了1个,销售价7元/个,据此认定,本案货值金额68元,违法所得37元。
警告|罚款(40元)|没收违法所得(16.4元)
40.00元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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