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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8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锋注册资本:3064.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81755397114Q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暗流镇矿山村吴家寨组1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23
(2021)黔01民终2634号
合同纠纷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锐峰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11-25
(2020)黔0181民初5828号
合同纠纷
温州锐峰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3
2019-06-11
(2019)黔0181民初2726号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卢**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4
2019-06-04
(2019)黔0181民初2726号
合同纠纷
卢**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
5
2019-03-22
(2019)黔0181民初86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阳**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6
2019-03-20
(2019)黔0181民初1012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7
2019-03-19
(2019)黔0181民初86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阳**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1
2023-05-08
(2022)京0105民初12129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宁**与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1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6-23
2021-05-24
(2021)黔01民终2634号
合同纠纷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温州锐峰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12-28
2019-04-09
(2019)黔0181民初1012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6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06
2018-12-12
(2018)黔0181民初4213号之一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五总队与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1-21
2019-06-21
(2019)黔0181民初2726号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卢**与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2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1-14
2019-03-22
(2019)黔0181民初86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阳**与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1-14
2019-10-24
(2019)黔0181执1573号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卢**、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09-02
2019-08-19
(2019)黔01民终4990号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卢**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林林罚决字〔2026〕第006号
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以来,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清镇市暗流镇矿山村凉水井组实施矿山治理工程项目造成毁坏林地。经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对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矿山治理工程违法毁坏林地现场勘验,并出具《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治理工程违法破坏农用地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川法司鉴字[2025]第34-6号),根据“关于《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充情况说明”,清镇市暗流云峰铝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矿山治理工程毁坏林地共计:27.7695亩(灌木林地面积1.455亩,未规划林种和森林类别;乔木林地总面积26.3145亩,其中:商品林11.634亩,公益林12.156亩,未规划林种和森林类别2.5245亩)。
1、责令停止违法毁坏林地的行为,毁坏林地现场已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025年11月,经第三方公司验收为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 2、处以人民币捌拾叁万叁仟零捌拾伍元整(小写:833085.00元)的罚款。
833085.00元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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