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剑平 | 注册资本:116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722394025277X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石台县仙寓镇竹溪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1-21
(2022)皖1722民初10号
劳动合同纠纷
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
梅**
石台县人民法院
2
2021-09-06
(2021)苏0116民初4419号
定作合同纠纷
南京杰德自动门有限公司
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3
2021-05-12
(2021)苏0282民初3826号
定作合同纠纷
宜兴市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4
2021-03-17
(2021)皖1722民初123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程*
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
石台县人民法院
5
2021-03-17
(2021)皖1722民初122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卢*
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
石台县人民法院
6
2020-11-09
(2020)苏0312民初36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7
2020-09-10
(2020)皖1722民初45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池州市城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世界村富硒氧吧康养有限公司,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
石台县人民法院
8
2020-07-01
(2020)苏0312民初36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3
2022-04-11
(2022)皖17民终333号
劳动合同纠纷
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梅**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25
2022-05-07
(2022)皖1722执123号
劳务合同纠纷
梅**、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6226.73元
执行案件
3
2022-03-19
2021-11-16
(2021)皖1722民初705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曾*、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2-19
2021-08-24
(2021)皖1722执24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池州市城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世界村富硒氧吧康养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092487.99元
执行案件
5
2022-02-13
2022-01-06
(2022)皖1722执3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益仙、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9050.00元
执行案件
6
2021-07-30
2021-03-04
(2021)皖1722执恢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涂县高欣电器商贸有限公司、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087348.00元
执行案件
7
2021-07-21
2021-06-02
(2021)皖1722执186号
劳务合同纠纷
程*、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2318.69元
执行案件
8
2021-07-21
2021-06-02
(2021)皖1722执185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卢*、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2763.58元
执行案件
9
2021-07-15
2021-05-17
(2021)苏0282民初3826号
定作合同纠纷
3826宜兴市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4-26
2021-02-07
(2021)皖1722执92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石台县四方家电有限公司、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裁定书
4289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市监处罚〔2023〕26号
当事人为推销其产品(包装饮用水),于2022年11月14日在当事人自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题为《水是世界公认最好的防癌药、最好的长寿药!》的文章,文章内宣称每日足量饮水能“防治冠心病”、“预防癌症”、“净化血液,提高机体免疫功能”、“提高体育运动的效能和成绩”、“减肥和美容”。文章标题下方正文上方标有“世界村品牌官方安徽世界村功能饮品有限公司(蓝色字体)、点击【蓝色】关注我们”,文章正文和正文下方标有当事人产品图片及“服务热线400-0898-288”。因当事人在自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272】条“……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2)广告主在自有或者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互联网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9.以上广告费用的认定标准适用于所有涉及广告费用认定的条款。”的规定,本局认定广告费无法计算。
1;罚款肆拾万元。
400000.00元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0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