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蓝山县鹏程新型环保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添耀注册资本:10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27MA4L2NP06K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洪观乡泉塘村6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蓝市监处罚(2023)175号
2023年6月1日,我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蓝山县鹏程新型环保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烧结普通砖存在质量问题,有重大安全隐患,要求予以核查,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立即对设立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洪观乡泉塘村6组的蓝山县鹏程新型环保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进行核查,并对该公司2023年5月9日生产的烧结普通砖进行抽样送检,经永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结论为外观质量、抗压强度平均值、抗压强度标准值、15次冻融、欠火砖、酥砖和螺纹砖项目不符合-GB/T5101-2017《烧结普通砖》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9日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烧结普通砖共30万块,成本价为0.21元/块,当日销售价为0.26元/块,货值总金额78000元。至检验结果送达时,当事人已销售不合格的烧结普通砖20万块,获得违法所得10000元,因库存的10万块不合格烧结普通砖被该公司自行销毁处理,无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1、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整; 2、处罚款93600元整(处货值金额78000×1.2倍的罚款即93600元整); 以上共计罚没款103600元整,上缴国库。
93600.00元
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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