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浮屠镇好再来饮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枝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4CAMG52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阳新县浮屠镇浮屠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4〕337号
经查:2024年7月28日下午,当事人在阳新县浮屠镇菜市场门口以3元/斤的价格购进流动摊贩销售的腌的生酸菜2斤。酸菜买回清洗后,进行了加工炒熟,未及时放进冰箱冷藏,因外界温度过高而生了咀虫。7月29日早上,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作为早餐配菜提供给消费者免费使用。由于投诉人对当事人进行反映,当事人已将生了咀虫的熟酸菜全部倒入垃圾桶,熟酸菜免费提供的,投诉的汤粉倒入垃圾桶,并予以退款,因此无违法所得和无违法经营的食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