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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殡葬服务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宏毅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729764650572L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玉城五里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5﹞48号
经查,灵石县殡葬服务中心成立于2004年7月8日,类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殡葬服务、日用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兴建灵石县殡葬服务中心的批复>》(市民发〔2006〕28号)文件明确该中心机构性质:属民办公益服务单位;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灵石县人民政府出让国有土地通知书《关于转发“灵石县殡葬服务中心使用土地的批复”的通知》(灵政土划字[2006]3号)文件明确该中心土地使用权类型:政府划拔,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006年5月22日灵石县物价局请示晋中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灵石县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的请示报告》(灵价字(2006)12号),2006年6月22日晋中市物价局、晋中市民政局联合下文《关于灵石县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的批复》(市价费字[2006]77号)。2007年5月1日灵石县殡葬服务中心取得灵石县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有效日期: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2008年4月1日灵石县殡葬服务中心取得灵石县物价局颁发的《晋中市经营服务性价费登记证》,有效日期: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当事人的《晋中市经营服务性价费登记证》于2011年4月到期后,未再取得新的政府定价文件。直至2025年1月20日灵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灵石县民政局联合下文《关于灵石县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灵发改科发〔2025〕2号)对其核定收费标准。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包括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及其他殡葬服务收费,其中其他殡葬服务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殡葬基本服务收费至今一直实行政府定价。殡葬延伸服务收费:2012年3月22日至2015年11月30日实行政府指导价;2015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实行市场调节价;2022年12月29日将殡葬延伸服务纳入《山西省定价目录》,于2023年2月1日起至今实行政府指导价。当事人收款形式以个人的微信收款码、支付宝或现金收取,未建立服务项目价格有关的账薄、单据、凭证等其他资料,导致本局执法人员无法确定该殡葬服务中心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无法计算。2024年10月15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殡葬服务13项服务收费项目中,12项未明码标价,1项未在公示栏公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违法行为属实。检查现场本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于检查次日已整改完成。
1.当事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不予行政处罚。2.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违法行为罚款185000元。
185000.00元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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