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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昊旺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晓余注册资本:182.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3054265338W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2-15
2017-02-15
(2016)渝民再1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汤**与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昊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5-10-10
2015-10-10
(2015)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50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汤**与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昊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
2016-08-23
(2016)渝民申8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汤**与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昊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6〕47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2年9月17日,主要批发烟花爆竹,产品均存放在接龙镇春龙村水沟村。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5日从上栗县威泰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一共购进了150个(共15箱)孔雀花王(地面喷花)的产品,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购进的单价为30元/个,购进总价为4500元。2025年12月19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上述孔雀花王进行抽检,抽样基数150个,检样数量5个,备样数量5个,经检验,药量不符合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上述孔雀花王于2025年12月7日售出10个,销售单价为63.84元,共销售638.4元,销售产品已被购买者燃放,无法召回。当事人上述孔雀花王货值金额为63.84元/个×150个=9576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63.84-30)×10=338.4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柒拾陆元整(¥9,576.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叁拾捌元肆角(¥338.4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查封的不合格孔雀花王(地面喷花)135个 。
9576.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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