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开封市安能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吕彦涛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200MA3XCUQD16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机场东路与310国道交汇处开封昌升物流港物流信息服务中心G区2栋15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6
(2023)豫0204民初1269号
运输合同纠纷
王**
开封市安能物流有限公司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
2023-03-03
(2023)豫0204民初437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开封市安能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3
2021-11-02
(2021)豫0291民初5547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开封市百通达连接器有限公司
上海安能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封市安能物流有限公司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汴禹市监处罚〔2026〕12号
2026年4月1日,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开封昌升物流港物流信息服务中心G区2栋153号有一辆叉车正在使用,现场未能提供该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及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八十三条第一项及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于2026年4月9日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立案调查。 2026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开封昌升物流港物流信息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核查,在开封昌升物流港物流信息服务中心G区2栋153号有一辆叉车正在使用,开封市安能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沈立军正在操作叉车装卸货物,叉车有铭牌,车型:FD30S,产品编号:H606082H,额定起重量:3000Kg,自重:4280Kg,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510017-2018,生产厂家为:台励福机器设备(青岛)有限公司,该叉车为开封市安能物流有限公司所购买使用。 经核查,现场不能提供叉车操作人员叉车操作证、现场未能提供上述叉车的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报告。据此,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制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依法对上述叉车予以查封。 当事人称,该叉车为当事人于2015年购买,因搬过好几次家,随车手续已经找不到了,用于在开封市禹王台区机场东路与310国道交汇处开封昌升物流港信息服务中心G区装卸货物,驾驶人员沈立军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相关证件。2026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汴禹市监限提(汴禹市监限提〔2026〕007号)要求当事人提供叉车出厂检验报告,叉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产品维护保养及使用说明书,及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科目:叉车。截至目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该叉车有效期内检验报告,未办理注册登记、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叉车作业。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禹王台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