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长丘人间民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大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4DQR3D7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白杨坪乡白杨坪村爱民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4〕17号
现查明,当事人自己摔伤后小腿和膝盖疼痛,从微信好友洪某处购买药品自己服用。当事人服用后觉得有效果,就在其本人微信朋友圈及抖音上宣传洪某销售的药品,在接到消费者购买药品订单后就通过微信联系供货商洪某快递发货。
当事人销售糖尿康丸、骨痛丸、喉咽炎灵、骨痛风湿王4种药品。销售情况如下:
2022年当事人给李某销售喉咽炎灵2瓶(购进单价120.00元/瓶)、销售单价180.00元/瓶、销售金额360.00元,共计获利120.00元。2023年10月12日当事人联系供货商洪某通过极兔快递(快递单号:JT0009591628853、发货地:文山新三七市场网点)发货喉咽炎灵1瓶(购进单价70.00元/瓶),到货后销售给李某,销售单价180.00元/瓶、销售金额180.00元、获利110.00元。
2022年3月10日当事人给李某的母亲姚某销售糖尿康丸3瓶(购进单价120.00元/瓶),销售单价180.00元/瓶、实际收款500.00元、获利140.00元;2022年当事人给李某的母亲姚某销售骨痛丸2瓶(购进单价120.00元/瓶)、销售单价180.00元、销售金额360.00元、获利120.00元。
2023年4月18日当事人联系供货商洪某通过极兔快递(快递单号:JT0007981839403、发货地:文山新三七市场网点)发货骨痛风湿王1瓶(购进单价160.00元/瓶),当事人收到货后销售给李某的母亲姚某,销售单价180.00元/瓶、销售金额180.00元,获利20.00元。
2023年6月23日当事人联系供货商洪某通过极兔快递给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北辛堡镇甘字堡村的张某(极兔快递单号:JT0008546227807、发货地:文山新三七市场网点)销售骨痛风湿王1瓶(实际购进单价150.00元/瓶)、销售单价350.00元/瓶、销售金额350.00元,获取利润200.00元。
2023年10月15日当事人联系供货商洪某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单号:SF1418249717442、发货地:文山城南市场店盘龙体育馆速运营业点)给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文峰大道红安帝都的楚某销售了上述糖尿康丸9瓶(购进单价190.00元/3瓶、购进金额570.00元)、销售单价500元/3瓶、销售金额1500.00元、获利930.00元。
当事人销售糖尿康丸12瓶、销售金额2000.00元、获利1070.00元,销售喉咽炎灵3瓶、销售金额540.00元、获利230.00元,销售骨痛风湿王2瓶、销售金额530.00元、获利220.00元 ,销售骨痛丸2瓶、销售金额360.00元、获利120.00元。共计销售价值3430.00元的药品、获利1640.00元。
根据当事人及投诉举报人提供的涉案药品照片,上述药品标签标识信息如下:
糖尿康丸标签标识信息:糖尿康丸;主要成分:熟地、山药、巴戟天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930.00元;
2.罚款20000.00元。
20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