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安市长安区辣上撒火锅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16MA7C8WYF0P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引镇鸿翔西街北排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长市监处罚〔2025〕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0日开始从事餐饮服务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4年9月25日日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筷子(消毒)进行随机抽样检验,2024年10月18日收到筷子的检测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大肠菌群,计量单位:/,标准指标:不得检出/50cm2,实测值:检出/50cm2,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14934-2016(附录A A2.2、附录BB.2),备注:/。2024年10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依法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XC2024009015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及《检验报告》(No:XC20240090158)、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在收到筷子的《检验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复检,逾期不予受理;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查,我局曾于2024年3月22日对当事人的所使用的餐饮具(筷子、杯子、料碗)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4年4月7日收到上述餐饮具(所对应的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4年5月14日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2024年4月9日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3
2
西长市监罚字〔2025〕1号
当事人使用的筷子等餐饮具经抽样检验清洗消毒不合格。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抽样检验筷子清洗消毒仍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 5000元。
5000.00元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